目前, 我國各級人大代表來自各個方面、各條戰線,文化知識、認識水平和工作經歷,各不相同,個體履職能力存在明顯的差異。且代表多數是兼職的,對法律知識、人大業務一般了解較少。有的代表對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地位和作用還缺乏認識,代表意識不強,直接影響了人大代表作用的發揮。同時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逐步完善,人大工作涉及面越來越廣,對于多數新當選的人大代表來說,提高自身素質十分必要。那么,人大代表如何依法履行好職責,發揮好作用呢?筆者根據法律的規定和人大代表工作的實踐,認為必須從以下五個方面抓起。
目前, 我國各級人大代表來自各個方面、各條戰線,文化知識、認識水平和工作經歷,各不相同,個體履職能力存在明顯的差異。且代表多數是兼職的,對法律知識、人大業務一般了解較少。有的代表對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地位和作用還缺乏認識,代表意識不強,直接影響了人大代表作用的發揮。同時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逐步完善,人大工作涉及面越來越廣,對于多數新當選的人大代表來說,提高自身素質十分必要。那么,人大代表如何依法履行好職責,發揮好作用呢?筆者根據法律的規定和人大代表工作的實踐,認為必須從以下五個方面抓起。
一、努力提高代表自身素質
1.充分認識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增強人大代表意識。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使者,是國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參與者和決定者,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當代表不僅僅是榮譽,更重要的是應意識到自己肩負的使命和責任。有了這種強烈的代表意識,才能熱心人大工作,認真履行代表職責。
2.加強對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提高議政水平。黨和國家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國家制定法律的重要依據,也是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展工作的重要依據。人大代表應加強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要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同時要注意了解政府、“兩院”依法履行職責的情況,才能在日益發展的新形勢下不斷提高議政水平,正確、有效地行使好人大代表職權。
3.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依法辦事的能力。人大工作不僅法律規定多,而且程序要求嚴格。人大代表只有學習、掌握好各項法律、法規,才能在參與決策、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中做到依法行使職權。人大代表需要學習和熟悉的法律、法規很多,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與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有關的法律、法規。包括國家頒布實施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和作出的決定(決議)以及人民政府公布的各項規章、規定等。二是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其運作有關的法律、規定。包括憲法、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以及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對各項會議制度、職權行使、工作程序所作的決定、規定等。
二、認真履行代表在大會期間的各項職責
1.會前做好充分準備。為了在會議期間行使好代表職權,代表在會前應認真做好準備,這是開好人民代表大會的前提和基礎。主要做好三項準備:一是知情知政準備。代表在會前應積極參加視察、調研和走訪選民活動,認真查閱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各方面資料,深入了解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國家機關履行職責的情況以及社情民意。二是審議發言準備。如條件允許,應提前審閱大會各項報告,準備好審議意見。同時,根據大會的各項議題,結合自己了解的各方面情況,進行認真分析和研究,做好對有關問題的發言準備。三是提出議案和建議準備。為了保證代表議案和建議的質量,代表應在會前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找準問題的切入點,認真選好題目,進行充分論證,然后再向大會提出。對于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不僅要符合人大職權范圍,而且要求有案由、案據和具體方案。
2.會中認真參加審議。代表參加大會各項報告和議案的審議,是代表的一項重要權利,也是代表行使其他各項民主權利的基礎。審議質量的高低,對大會的民主決策產生直接影響。因此,代表一定要重視審議。應以積極的姿態參加大會的各項審議,踴躍發表意見。更不能在大會有選舉任務時,“重選舉,輕審議”。二要學會審議。代表不是“百事通”,對審議的議題不可能樣樣都了解和熟悉。如對財政預決算報告的審議,將從程序性監督逐步走向實質性監督,審議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要求代表不僅要學好有關法律、法規,了解有關專業知識,而且要在會內外通過與政府對話、詢問,查閱政府提供的資料,代表間相互切磋交流等方式,不斷提高審議水平,積累審議報告的經驗。三要講求效率。代表審議應圍繞議題進行,講真話,道實情,不要偏離議題。審議報告是一種有效的監督形式,不能把審議發言當成匯報工作,或者匯報學習體會。
3.依法行使好代表大會各項職權。代表在大會期間的民主權利,除了審議權之外,還有選舉權、提議案權、質詢權等等其他各項民主權利。從目前情況看,這些權利的行使都還沒有完全到位。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決的途徑除了會議應進一步充分發揚民主之外,作為代表來講,應注意三個問題:一要擺正個人位置,珍惜手中權力。“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會議期間應該珍惜自己的每項民主權利,真正做到發一次言、舉一次手、投一張票,提一件議案、建議,都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二要了解有關人大工作的法律規定,熟悉運作程序。代表在大會期間的各項權利,不僅有豐富的內涵,而且有嚴格的法定程序。要行使好這些權利,就必須了解和掌握這些法律規定。三要解放思想,大膽實踐。法律規定的代表在大會期間的民主權利,有些還需要通過實踐逐步加以完善,如代表的選舉權、質詢權、罷免權等。如何讓代表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意愿,使這些權力得到有效行使,除了完善法律和從工作上加以改進以外,還需要代表解放思想,大膽實踐,積累經驗。
三、積極參加代表在閉會期間的各項活動
1.增強對代表活動的參與意識。代表作用發揮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代表是否積極參與閉會期間的各項活動,是否熱心人大工作。對閉會活動,代表應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積極參與。不僅是人大常委會、代表小組、鄉鎮人大或者街道人大工委組織的代表活動,要積極參加,而且代表可以以個人形式或者幾位代表相約的形式參加持證視察、聯系接待選民、走訪群眾、暗訪等活動。
2.積極參加閉會期間多種形式的代表活動。對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代表法作了具體規定,經過多年實踐,代表活動形式進一步得到豐富和發展,主要活動形式有代表小組活動、視察活動、約見國家機關領導人、執法檢查、評議、聯系選民和選舉單位、列席有關會議、參加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提議臨時召集本級人大會議、提出和督辦代表議案、建議等。對這些活動,特別是人大常委會組織安排的視察活動、調查研究、執法檢查、代表評議和代表專業組活動,都應根據情況積極參加。通過參加活動,了解經濟、政治、社會等各方面情況和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各種問題,并在此基礎上認真進行分析、思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努力提高代表活動的質量和效果。開展好代表活動,不能僅憑熱情,必須認真進行研究,既要選好題目和內容,方法上又要講求科學和藝術。從代表角度來講,要具體把握好四個環節:(1)活動前認真準備。要認真制訂活動計劃,明確指導思想,選好活動議題,確定活動方式。還要安排好學習,有針對性地了解和熟悉有關情況和法律、法規對有關問題的規定。(2)活動中周密安排?;顒涌梢杂蟹?、有合,有集中、有分散。要一切從效果出發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可以聽取匯報、實地察看,也可以走訪和暗訪。代表活動涉及方方面面,對各方面情況和可能遇到的問題,要事先做好考慮。(3)活動后認真研究和總結。對活動中了解的有關情況和社情民意要進行歸類整理,并坐在一起認真分析研究,在此基礎上寫出視察或調研報告。對發現的問題不要直接處理,提出處理意見后轉交有關部門辦理。(4)交辦后抓好落實和反饋。對在代表活動中提交有關方面處理的問題和反映的有關意見,要逐項跟蹤了解,有的要有反饋意見,有的要跟蹤落實,抓出成效。
四、積極反映社情民意
1.各級人大代表要時刻牢記“人大代表人民選,選好代表為人民”,把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反映社情民意作為履職之本,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通過走訪、接待、電話聯系等方式密切聯系選民,注意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2.加強同人民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聯系,廣泛接觸社會各個層面和有識之士,認真聽取他們對各方面工作的意見。
3.積極反映社情民意。對收集到的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進行梳理歸總,并以議案和意見建議的形式向有關方面提出,認真督促落實,真心實意地協調解決老百姓關切的“急難愁盼”難事和一些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煩心事。”
五、妥善處理好幾個關系
1.處理好代表工作與本職工作的關系。代表多數是兼職的,對于兼職代表來講,直接從事人大工作的時間和精力有限,需要對人大工作與本職工作進行科學合理安排。兩者之間實際上并不矛盾,關系協調處理好了,不僅沒有矛盾,反而會起到相互推動、促進的作用。代表可以把在本職工作和相關工作中了解到的有關情況,包括本單位情況和需要向有關方面反映的問題,通過代表工作的途徑向國家有關機關反映,提出建議,促進問題的解決;也可以在參加人大會議或閉會活動時,結合履行代表職責,將獲得的各方面的大量信息帶回本單位。在時間安排上,兩者有時可以相互結合,但有時又需要避開,必須有較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參加人大的各種會議和代表活動,認真履行好代表職責。特別是代表中的企業家、專家學者和領導同志,工作確實很忙,但也要局部服從全局,合理安排時間,盡量多參加人大的各項活動。不能強調種種理由,經常不參加代表活動,有違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2.處理好代表與選民和選舉單位的關系。人大代表由選民或者選舉單位依法選舉產生,同時受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的監督。因此,人大代表應通過走訪、接待選民、電話聯系、召集選民座談會等方式,密切聯系原選區的選民,認真聽取選民群眾反映的意見和要求,向選民匯報工作,接受選民的評議和監督;或者通過參加回原選舉單位的視察、調研、評議、座談活動,以及列席原選舉單位會議和向原選舉單位匯報工作等,保持同原選舉單位的聯系,接受原選舉單位的監督。代表聯系選民群眾,貴在自覺,并要正確對待群眾意見,立足于為群眾排憂解難、多辦實事,在黨、政府同人民群眾之間真正起到橋梁紐帶作用。
3.處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關系。人大代表在履行職責時,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不是代表一個單位或者部分人的局部利益。在兩者不一致時,局部利益應該無條件地服從全局利益、國家利益。這是人大代表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因此,人大代表在參加人大會議或參加閉會活動時,既要把群眾的利益時刻放在心上,又要站在全局的立場上觀察、思考問題。人大代表不僅要有老百姓的“心腸”,還要有理論家的“思維”,政治家的“眼光。”
4.要處理好依法履行職責和發揮代表作用的關系。各級人大代表既要依法履行職責,執行好代表職務,更要發揮好代表作用,起好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要多聯系周圍代表,包括聯系下一級人大代表,相互學習、交流經驗,從中吸收營養,不斷豐富、提高自己;同時要不斷強化政治意識、法律意識、代表意識、群眾意識和把握大局、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能力,不斷提高在新時代形勢下履行代表職責的水平,為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原文標題:張天科:淺談人大代表如何依法履行職責
原文來源:立法網微信公眾號
(立法網 張天科/文)